【深度】网络伦理的五"不"与五"要"
网络伦理的五"不"与五"要"
——基督教网络伦理初探
张远来无论你是否愿意,是否同意,无论你文化程度如何,对网络的熟悉程度如何,我们都被带入了一个网络语言的时代。如果说过去我们以为网络只是那高深莫测,有诸多门槛的论坛,有诸多限制的高大上的东西,如今,每个人都有了自媒体,每个人都成了媒体人。
当网络已经普及到现实的生活,当老幼智愚都自觉不自觉地成了网络世界的"公民",我们该如何在一个网络的世界里保持基本的伦理判断?本文就尝试从圣经的价值观和伦理观探讨一下基督教的网络伦理。
五"不"
☆一、不轻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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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14:15 愚蒙人是话都信;通达人步步谨慎。
网络提升了信息传播的速度,打通了信息传播的渠道,但也因此,网络有时会被有意无意地利用和误解,当中的信息有可能真实,也有可能半真半假,甚至有可能空穴来风。我们要懂得分辨网络的信息是否符合实情。一般而言,真实的消息符合基本的逻辑推理,符合一般的人情世故,而且背后带着正确的动机。基督教世界网上盛传某某受洗,某某在太空信了耶稣,某国第二天要屠杀基督徒等等。这些都不符合一般的逻辑和信息动机,基督徒不应该轻信,也应该屏蔽这类消息。
二、不轻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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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语言的传播不仅是声音文字,更多是依赖语气语调和表情,但网络世界无法直接审视这些语气语调和形态,有时表达不清就会引起诸多不必要的误解。作为基督教我们也不适合在不是我们本职的侍奉中消耗精力,如果我们使用网络,那就应该是荣神益人,也提升自己的事,若非如此,我们就该不轻言。
三、不轻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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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世界的假消息不一定比非基督徒的领域少,那些传了很多年的温家宝受洗,杨利伟见到上帝,等等无聊的假消息你几乎每天都能在基督教圈子里看到,而且屡传不厌。我们要知道,往来传舌是一种罪,网络传言在世俗社会尚且属天违法,何况对于上帝的律法呢?这更加是罪恶了。圣经的原则是,林前10:23 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即,行必有益,言必造就。因此,对于网络世界我们不确定的消息不可轻传,而即使是真实的消息,我们也应该分辨,传播是否能荣神益人,否则就不需要从我们传出去。
四、不论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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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7:1 "你们不要论断人,免得你们被论断。
太7:2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,也必怎样被论断;
罗2:1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,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;
论断是一件可怕的罪恶,当你论断人的时候,就是在给自己定罪的时候。何谓论断?论断基本有个特征,就是带着情绪化的,只有论点(你是如何如何),没有论据(没有具体的证据),其目的不是为了荣神益人的造就,而是宣泄不满。
如果说言谈之中突然论断是因为冲动,那么,在网络上的发声基本上是有过理智思考的。因此,网络的论断更加可恶,影响也更加可怕。
五、不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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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为了成名,不惜用网络炒作、包装营销自己,对一个商业行为,世俗价值观者尚可理解,但对基督徒而言,炒作并不符合圣经的伦理。耶稣说: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(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)。(太5:37)
五"要"
☆现实世界的伦理一样适用于网络世界,消极的背后是对上帝信心的不足,也是个人不良心态的反应。即使在网络的世界,基督徒也应该看到光明面,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,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,叫听见的人得益处。(弗4:29)
无论你是否喜欢,网络都已经成为当代社会最主要的传媒形式了,基督教不可在这未得之地坐以待毙,我们需要积极使用网络工具,见证福音。在两千年基督教的历史上,福音传播的成功从某个角度看,也是教会对文化、语言、科技、交通、教育等一切时代前端的东西,一切可以使用的工具之把握的成功。保罗在雅典善用了希腊的神庙和哲学,约翰直接借用了斯多葛派的观点阐述了道成肉身的真理,护教士们使用了罗马的法典,希腊的哲学,辩证的思维,为基督教做了美好的见证。最早的电报,最早的学校,最早的教育机构,最早的社会慈善,最早的福利制度,最早的民主体制,最早的科技,无一例外,这些美善的,对人类有益的东西,莫不是教会首先使用的福音工具。要是你以为只是殉道带来了教会的复兴,那就是太过片面了。教会的复兴与新工具,新媒体的把握向来是分不开的。
因此,在一个网络的世界,我们已经落后了一大截,当代教会不能在错失这个网络空间,失去这个网络传福音的工具和平台。我们应该及早占领这个市场,见证上帝的福音。你看,有多少人能坐下了每天听你布道,但你却可以通过文字,音频视频等,将福音信息传到每个人的手中。
教会不能再打击网络兴起的基督徒新秀了,他们需要的是牧养,不是打击,是鼓励引导,不是抨击论断。没有网络平台,基督教将会丧失这个时代福音的机会!
网络世界不仅可以成为传福音的工具,也可以成为传邪教的工具,实际上,当代华人媒体,被异端邪说至少占领了大半个领域。从网络上曝出的消息看,今天很多福音媒体是被某些传媒公司占领的,他们与宗教信仰没有半点关系,却占领了教会本该有的网络媒体市场。同时,某些别异宗教,他们也几乎垄断了当代中国的媒体市场。你看,某些糟糕的神学思想恰恰是通过网路进入中国,再藉着实体的联系,笼络了人心。我们要警惕不要失去这个市场,也要警惕,不要通过网络媒体让信徒误入歧途。
网络是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,基督徒若是稍不留神,就会陷入网络罪恶的诱惑。比如,网瘾(这个被成为21世纪超过冰毒最大的毒瘾)、色情等等。不要人格分裂,隐藏一个网络身份去放纵。圣经提醒我们:少年人哪,你在幼年时当快乐。在幼年的日子,使你的心欢畅,行你心所愿行的,看你眼所爱看的;却要知道,为这一切的事,上帝必审问你。(传11:9)因为人所做的事,连一切隐藏的事,无论是善是恶,上帝都必审问。(传12:14)网络可以成为高效的工具,也可以成为沉迷堕落的陷阱,就看我们怎么使用网络工具。要自重,儒家提出慎独,唐·骆宾王提出不欺暗室,都是要告诉我们哪怕一个人,没有人看到的时候也要谨慎自己,不要犯罪。因为,神在暗中察看(参太6:18)。
不会网络运用就难以适应一个网络的世界,今天不是你愿不愿意接触网络的事,而是要适应网络的发展。网络的运用是基督教大使命的一个重要领域。你如何能将福音传到天边地极?那就是网络的世界。也许我们没有能力亲自主导网络的工具,但最起码,我们可以参与基督徒网络的团队,代祷,守望,参与,支持。去占领这个福音的未得之地。
保罗说:凡是真实的、可敬的、公义的、清洁的、可爱的、有美名的,若有什么德行,若有什么称赞,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。(腓4:8)对于这个最大的福音工具,信息市场,基督应该积极参与,热心支持。如此,我们的教会方能在一个网络化的时代立于不败之地!
网络世界已经渐趋成熟,六个月以后,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就将实施了。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过,宗教是文化的本质,文化是宗教的表现。有什么样的信仰就有什么样的文化,有什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伦理,有什么样的伦理就有什么样的法律。网络法业已成型,而我们也要规范我们的网络伦理了,这一点,基督教会理当起到做光做盐的作用!
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
图片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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